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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的公告
2016-11-04 09:29  

(2016年11月)

我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16年12月24-26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6日进行。为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对我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公告如下:

一、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考生必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在考试过程中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以各种方式从事研考诈骗活动,如在网上叫卖研考试题、高价兜售“考试答案”、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请广大考生不要听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应诚信应考,增强法律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并新增对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考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款。

此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考试时如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被取消单科或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或学校,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该项考试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

五、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每科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统一配置静音挂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参加考试。考生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含电子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七、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须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视频录像将封存备查。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八、欢迎广大考生对违规违纪行为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1-86765582,Email:ksyjjjc@163.com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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